——汝阳县人民法院执法为民,快捷亲民暖民的诉调方式可敬可赞
2024年4月19日上午,一起僵持了将近三年的承拦合同纠纷案,在汝阳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调解员薛照云暖心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主持调解下,很快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高兴地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并握手言欢。再次彰显了汝阳县人民法院一贯倡导的执法为民,履职守责的服务宗旨。在场的代理人史正杰连连称快,对汝阳县人民法院诉调中心稳妥快捿高质量的执法服务赞叹不已。
案涉合同纠纷是由自然人雷某与某家法人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签订的一份《办公楼面防水施工合同》引起的。由于当时负责验收工程的有关人员的疏忽,导致施工人雷某长时间不能拿到应得的工程款项,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今年3月29日雷某到汝阳县人民法院咨询欲予起诉。该院向来都是对来院寻求诉讼的的民事案件进行筛选,能予以调解的先由本院诉调中心予以调解,这样能把相当一部分矛盾纷争先予化解,达到息诉止争,减少当事人负担,稳定社会的效果。本案就属于此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稳定一方始终是汝阳县人民法院放在首位的服务宗旨。今天这一纠纷的顺利及时化解,仅仅是该院万花丛中的一点红。汝阳县人民法院这种紧接地气,想百姓之想,急群众之急的做法早已在汝阳县乃至全市全省范围内广为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