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智毅院长,并及医务科负责同志:
您们好!
深受正中神经损害的医疗事故患者汤金明2024年2月19日关于《恳请长沙市中心医院重视神经系统疾病诊疗的意见与建议》一文,通过邮箱发至贵院,至今1月有余,贵院收到患者意见与建议及诉求未曾回复。不知是工作忙,还是故意延宕拖拉或敷衍塞责?
患者的意见与建议是诚恳的、善意的、真实的。根据患者的正中神经损害病情,已经在贵院治疗一年有余,右手麻木症状仍为疴疾,手掌与手背凹凸昭然若揭――手指变形严重,治疗无效果,丧失使用功能,严重困忧生活。
(图为患者汤金明)
为此,向贵院提出了合理化意见与建议,并就患者病案、诊疗事实、贵院的职责使命,治疗1年效果不佳,诊疗体验与事实见证以及两点诉求向贵院书面反映,其目的是:欲求尽快让患者的右手恢复正常,将健康权还给患者,早日出院回家过正常生活,安度晚年。
医院应本着对医疗损害后果、医疗质量安全保障、医疗服务与医疗健康、医疗技术等方面予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引起重视,采取一切可行有效的措施,确保为“人民健康”服务。
(飞来的“横祸”——原本医脚,却给手享受了如此“待遇”)
鉴于患者一年多来饱受了神经损害疾病的痛苦与折磨,是无法承受的,俨然于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为此,患者向省市两级分管卫健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关于恳请长沙市中心医院重视神经系统疾病诊疗的意见与建议》一文,让省市领导看一下贵院的“庐山真面目”。然而,贵院依然我行我素,将患者的健康权视为阙如。
对此,患者持有异议。认为,此医疗事故完全是院方技不如人所造成的。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贵院责无旁贷!――
因为,收钱的是医院、治病的是医院,把患者的右手治坏、治伤、治残的仍是贵院。故与其它医疗机构是无任何关联的。
患者入院是医脚而不是医手。术前右手无任何疾病。经医院检查达到手术条件。好手入院,残手出唍。这是什么医疗技术?对患者医疗质量安全又有什么医疗保障呢?
术中违反诊疗规范护理,常规,定位不准,穿刺偏移,未穿中血管反刺中神经,未尽注意义务,造成神经损伤及血肿并发症的严重医疗损害后果。
术后管理缺失,没有临床经验,面对患者严重呕吐及血肿压迫神经,导致右手麻木肿胀痛及穿刺部位血肿并发症,医院束手无策,也未联想到手术刺中神经未穿中血管,也不知道做神经肌电图检查诊断查病因。住院期间14天未查出病因,未积极治疗,未对症处理,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了。
患者针对病案提出意见与建议,贵院不予理睬,导致邀请湖南专家会诊和转送北京及国内知名医院就诊化为了泡影。
为此,患者借助网络媒体向社会呼吁、呐喊:恳请为推动“健康中国”的国民积极参与声讨!
同时期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以及主流媒体参与,让热衷于对“疾病与健康”的学者及网友围观讨论。
患者汤金明请求贵院针对患者意见与建议和内容及诉求明确书面回复。
此致!
患者:汤金明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