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赡养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更加的审慎,不仅要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更要实现社会效果的统一,解决老人的实际赡养困难。近日,陕西旬邑法院便顺利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
原告生育有三子,其中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原告与第一任丈夫所生,三儿子系原告与第二任丈夫所生。目前原告的两任丈夫均已去世,原告本人年事已高,瘫痪在床,三个儿子因原告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原告老无所依。无奈之下,原告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当即到原、被告所在乡镇了解调查核实了三被告的家庭经济情况,通过认真倾听三位被告的陈述与辩解,与他们真诚交谈,法官了解到原告的长子和次子对原告改嫁存有心结,认为原告改嫁后自己就不再负有赡养义务,三儿子又与两位兄长之间存在家庭纠纷的情况后,便将本案的调解核心确定为如何解决三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心结,使三被告能够清晰认识到作为儿子应当对母亲所尽的赡养义务。随即邀请村干部及司法所人员一起参与该案的庭前调解工作,细致耐心的向三被告阐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传统、是美德,又是义务等道理,引导其回忆小时母亲养育自己的各种辛劳,唤醒心中对母亲的孺慕之情,并结合如何教育好自己的下一代,做好下一代心中的榜样等多种心理调解方式使三被告能从情理角度更好的理解法律规定,自觉的履行对原告的赡养义务。起初,三被告的情绪是对立、激烈的,各调解人员并未放弃,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说服教育、充分沟通,最终,三被告被打动,态度发生转变,当庭幡然悔悟,积极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并纷纷表示以后将善待母亲,好好履行赡养义务。
通过法官、司法所、乡镇干部的调解,在大家的积极配合下,三被告之间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说出了心结,最终兄弟三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对原告的赡养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划,解决了原告将来的生活照料问题。(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