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好法官,公平正义者,衷心的祝愿老师们合家幸福,工作顺利……”,3月30日,河南新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庭长高伟收到河南省鹿邑县赵某寄来的一封感谢信。
河南省鹿邑县赵某诉郑州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1月6日河南新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庭长高伟受理该案后,因疫情影响,该案开庭时间被迫推迟,为了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高伟和其审判团队积极利用互联网线上措施,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一次、两次……,慢慢的,双方当事人在高伟的多次耐心劝解和释法晰理下,都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化解了彼此之间的矛盾,最终达成了和解,原告赵某主动提出了撤诉申请。
3月27日在收到被告郑州某公司转退的购房款时,一直压在赵某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内心中充满了喜悦和感谢。因为疫情期间出行不便等原因,赵某写下了感谢信寄给了新郑法院的高伟,感谢她和她的团队一直以来在这个案件中的付出和努力。
新郑法院在抗击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手抓疫情防治,积极组织干警志愿者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投身到抗击疫情的一线;一手抓审判执行,主动司法,线下不便开展工作,通过线上智慧法院云法庭、微信、视频等方式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一季度疫情期间,该院通过网上开庭、调解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起,为平安新郑、和谐新郑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杨晓冰 左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