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工程具有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的作用,是我国重要的城市防护体系。作为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特殊地下建筑,人防工程的质量检验、竣工验收要求更为严格。建设人防工程是城市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依法履行的义务。然而,部分城市开发商为节约成本,动起了歪心思,通过向验收人员送“红包”的方式“花钱买过”。
日前,河南省鲁山县的徐先生提供给媒体一份实锤“证据”,鲁山县东方国际花园二期(睿园)相关负责人陈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以“人防验收协调费”的名义,前后收取徐先生数千元的款项。同时,陈某还给徐先生出具了一份“清单”,详细记录了徐先生带领农民工承建6#楼、8#楼人防工程时,在申请平顶山市人防办、鲁山县人防办验收时,垫付的每一笔款项。部分聊天记录中,陈某直言给验收人员转了“红包”,并将平顶山市人防办工程科验收人员庞宏伟的信息发给了徐先生。
2019年7月3日,陈某发给徐先生一份“协调费明细(徐先生垫付)”,其中包含了规划局测绘费、人防工程协调费等6项费用,共计6800元。据了解,鲁山县东方国际花园二期“睿园”6#楼、8#楼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建筑方是北京恒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人介绍,徐先生带领农民工承建6#楼、8#楼地下车库。在建设期间,陈某要求人防工程的验收相关费用先由徐先生垫付,后期再由公司支付。考虑到后期还要施工,为求顺利,徐先生只得同意。
“如果不给个红包,质量可能就不过关,自己可能被陈某拖欠款项;给了红包可能就能验收通过,自己向公司要钱可能会顺利点,考虑到这些,就只能听话照做了,也知道这里面可能有问题,但也很无奈。这也许是这里的‘规矩’……”徐先生坦言。
人防工程验收需要“协调费”,有点“花钱包过”的意思。
短评:施工单位“深谙规则”主动上交,验收人员收的“心安理得”。“双赢”之下害了大家。这种貌似“行业潜规则”的坏风气一度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也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加大查处力度。验收人员收了红包可能就“失了底线”,大笔一挥,工程质量就难以保障。
2019年底,河南省人防办出台了《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旨在从制度上解决质量监督执法中不透明、不公开问题,有效压缩腐败生存空间。然而,有了制度,还需要破解执法中“权力寻租”的难题;有了规范,还需要当心“潜规则”大行其道。
目前,东方国际花园二期“睿园”6#楼、8#楼正在建设中,即将封顶。无论该项目人防工程最终能否通过验收,我们都希望该小区业主及人民群众多一分实实在在的城市防护。
人防工程验收也应该立下“规矩”,破除“坏规矩”。